不同规范关于基坑变形监测项目的规定
宋建学等在2003年曾经对基坑变形监测相关的5种规范进行了比较,作者认为它们既有相同或相似的条文,也有差异显著的技术指标,通过对比研究,认为原冶金部颁布的规范较为全面、详细,国家规范则反映了更新的技术进展。如今10余年过去了,当年的规范已经更新,新的规范也不断出现,部分内容也进行了调整,在宋建学等前期研究基础上这里对前与基坑变形监测相关的国家规范、行业规程以及主要地区规范进行对比分析。现行与基坑变形监测相关的规范、规程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以下简称《地基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以下简称《国家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以下简称《基坑规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以下简称《冶金规范》);
(5)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04)(以下简称《山东规范》;
(6)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以下简称《上海规范》)。
以上几种规范、规程规定的监测项目有重复,也有区别,现汇总如表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和《上海规范》列出的监测项目较其他规范更为详尽、全面,这主要是由《国家规范》作为国家级监测规范的普遍性和适用性所决定的,而《上海规范》是由上海地区特殊的地质条件对基坑监测的迫切需要决定的。另外,以上规范、规程在监测项目的强制性上,用语也有不同。《国家规范》、《山东规范》和《冶金规范》釆用的是“应测”“宜测”和“可测”;《基坑规程》采用的是“应测”“宜测”和“选测”,《上海规范》采用的是“应测”和“选测”;而《地基规范》是针对建筑物基础工程的甲级与乙级划分为“必测”“宜测”和“可不测”。可以认为以上规范、规程中的“应测”与“必测”是等同的;其他“宜测”“选测”和“可不测”等项目则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监测项目的选择既关系到基坑工程的安全性,也关系到监测费用的多少,任意增加监测项目是对工程费用的浪费,但肓目减少监测项目则很可能因小失大,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应结合基坑开挖深度、周边环境危险程度和工程成本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版权保护: 本文由 沉降之家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chenjiangz.com/bianxing/167.html
- 上一篇:地下水位监测如何进行
- 下一篇:不同规范关干基坑监测频率的规定
相关文章
- 2018-12-08·基坑变形监测的巡视检查有哪些内容
- 2018-12-03·基坑变形监测什么时候开始监测最合适?
- 2018-10-30·深基坑变形监测技术方法
- 2018-08-20·基坑变形监测点位如何做好保护和恢复工作
- 2018-08-21·基坑变形监测资料如何进行填写